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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康复治疗需配置辅助器具,费用到底谁承担?

来源:重庆社保 时间:2021-11-24 作者:重庆社保 浏览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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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康复过程中需配置辅助器具,

费用应由谁承担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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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王是某公司职工,在单位楼梯处不慎踩空跌倒,致使左胫骨下段骨折、左内踝骨折及左三踝骨折。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查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。


根据病情,他需进行工伤康复。康复治疗过程中,医生发现,小王的左脚三踝马蹄畸形,左脚部内侧肌肉神经受损,建议配置踝足矫形器,调整脚步平稳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可以安装辅助器具。



这种情况下

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应由谁承担?

是否需自费?




法 律 依 据


根据《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》第二条规定,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可以配置假肢、矫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轮椅等辅助器具。



另外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三十二条规定,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,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可以安装假肢、矫形器、假眼、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,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。



本案中,小王因工伤事故而造成踝部伤残,经医疗专家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,需要配置功能式矫形器,并且符合国家和当地辅助器具安装配置项目和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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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小王所需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结算,其本人无需支付相关费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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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社保在线服务办公室编辑发布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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